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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类型 | 重大设计变更 | 需审批的一般设计变更 |
建设任务及规模 | 1.工程主要开发任务发生变化的; 2.正常蓄水位或影响行洪安全的特征水位变化的; 3.电站或泵站装机容量变化≥30%。 | 电站或泵站装机容量变化≥10%,但<30%。 |
设计标准 | 1.工程等别及主要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的变化; 2.抗震设计烈度的变化。 | |
总体布局及布置方案 | 1.场址发生变化; 2.增减泄水、取水、放空建筑物或所在岸别调整。 | 1.坝轴线调整≥50m,但场址未发生变化; 2.建筑物进出口位置调整≥100m的。 |
主要建筑物设计 | 1.主要建筑物的型式变化:大坝基本坝型调整(土石坝、重力坝、拱坝等)、泄水建筑物型式调整(溢洪道、泄洪洞、溢流坝、平底闸等)。 2.大坝的基础处理、重要边坡处理等的主要方案变化;主要建筑物建基面性质变化(软基、岩基); 3.当地材料坝防渗体及主要筑坝材料性质等的变化。 | 1.重力坝、拱坝主要材料变化:常态、碾压、砌石、堆石等; 2.枢纽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结构设计和次要建筑物的设计方案; 3.当地材料坝结构体型的变化; 4.枢纽其他建筑物基础处理、消能防冲、边坡处理等的主要方案。 |
机电金属结构设备 | 1.主要水力机械设备型式和数量的变化; 2.主要金属结构设备及布置方案的变化。 | 1.电站或泵站的接入电力系统方式、电气主接线和输配电方式及设备型式的变化; 2.电站或泵站的主要水力机械设备的重要特征参数; 3.主要金属结构设备的重要特征参数。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导流标准的变化。 | 1.主要料场场地的变化; 2.导流建筑物封堵方案; 3.施工导流时段、导流方式、导流建筑物方案的变化; 4.主要建筑物重大技术处理措施的变化。 |
工程投资 | 单个变更引起工程部分投资增加达原初设批复概算工程部分总投资的5%及以上的。 | 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相应标准。 |